怀效锋,男,汉族,1951年生于江苏省扬州市。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晋升教授,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
主要工作经历:
1995年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1997年任司法部法学教育司司长;
1999年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主要学习经历:
1983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怀效锋对中国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多所通解,尤其重视古代法制史料的研究和整理,已公开出版十余部著作并发表五十余篇论文。他点校整理了《大明律》(辽沈书社1990年出版)、《唐明律合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他主编了高等政法院校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和《中国律学丛刊》(法律出版社出版),他的论文集《明清法制初探》已收入法律出版社的《中国法学家自选集》,于1998年出版。新著《人民陪审员制度初探》,于2005年3月出版。
1986年,怀效锋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上的论文《明代中叶的宦官与司法》获首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专著《十六世纪中国的政治风云》1988年5月在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后,国内外报刊杂志多次进行评介。
怀效锋教授1991年被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1992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一等奖,并被评定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的专家特殊津贴。
张印奎,男,1951年出生,河北人,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97年11月至2002年11月,中国轻工总会历任副局长、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
2002年11月至2005年5月,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
1998年3月,当选为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
主要学习经历:
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检察官学院法律专业学习毕业
1995年2月至1997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商业经济专业学习,毕业。
主要著作及工作成果:
发表的文章有:试论悲剧的主要特征;青少年犯罪心理初探;试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企业家的成长等。
张维,男。汉族,湖北黄冈人,1957年1月出生,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现任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73年11月下乡插队,是为参加工作。
1975年7月任湖北省麻城县业绩岗公社六大队党支部副书记,1976年10月人麻城县宋埠公社党支部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