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38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8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5月10、11日两天。
2008年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市设置中心考场,如报考人数较多,则视具体报名情况在人数较集中的地区设立分考场,考生考试的具体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答题用草稿纸(2张16开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尺子、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无声、无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四、报考条件
(一)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称。
3. 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称,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 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