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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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项目评估专家萨拉·彼德尔福(Sarah Biddulpg)和凯·迪托(Kai Detto)造访国家法官学院,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项目合作进行了深入的会谈。国家法官学院曹三明副院长会见了澳方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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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平等委员会的邀请,2006年4月1日至12日,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牛建华教授率团对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及昆士兰州进行关于陪审制度比较研究的专题考察和调研,学员科研和教学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访问。

,N7Z5k3a9sw.}So 2006年12月6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区前首席大法官华莱士先生向正在学院培训的基层法院院长班学员做专题报告,对世界有关国家在司法调解、案件管理、惩治司法腐败、以及如何使律师配合法院工作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作了介绍。 国家法官学院与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平等委员会于12月12日至14日期间在海口市举办以了以“陪审制度比较研究”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澳方专家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前法官格利戈·詹姆斯(Greg James),司法委员会执行主席厄内斯特·史迈特(Ernest Schmatt),以及司法改革委员会委员麦克尔·提尔波里(Michael Tilbury);中方专家陈卫东,刘荣军,以及全国学术论文研讨会的获奖者,共20余人参加研讨。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怀效锋教授参加了会议。 2006年9月24至29日,国家法官学院与欧盟中欧世贸项目、最高法院民三庭在学院共同举办了中国—欧盟知识产权司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级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近200位法官参加了培训。欧方的六位专家与中方八位专家为本期培训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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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经贸部下属的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在2000年开展了项目合作,至今已经就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职业道德、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专题举办了八期培训班,每期都有来自全国各地大约40名法官参加;2003年11月,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经贸部下属的德国国际培训和发展协会(InWEnt)在北京签署了“行政法官培训”项目。这是国家法官学院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开拓的又一崭新合作领域。 南充校园网&B}3\bvV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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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V~ 与法国司法司法部、法国驻华使馆之间的“百名中国司法官”培训项目(其中包括50名法官和50名检察官,分别由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实施),本年度从全国法院系统中通过考试选拔出5名法官参加在北京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法语语言培训,随后将在法国进行6个月的司法实习,以“在职培训”为主,体验法国司法实践的具体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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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4p5`T`;JM(bB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怀效锋(右四)会见了美国律师协会主席卡伦·玛蒂斯、ABA东亚事务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史罗拉一行,双方就今后的合作事宜交换了意见。


2_R-[qscT 200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访问蒙古国最高法院,受到了蒙古国首席大法官巴特格尔德勒院长的热情欢迎和接待。双方就两国之间的司法合作进行了商谈, 蒙古国首席大法官提出希望我方对贵国的法官培训工作予以支持,肖扬院长表示赞同。200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的经过精心准备下,我们迎来了蒙古国25名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典礼并发表了讲话,蒙古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巴特塞汉先生致答谢词。开学典礼由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主持,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怀效锋致欢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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